一些离婚者为了向前配偶追讨赡养费须多次跑法庭,拟议中的家事司法改革法案一旦通过,这些离婚者在索讨赡养费时,过程将更简便,拖欠赡养费的一方甚至会被法庭命令在指定日期提交付款证明。
家事司法改革法案(Family Justice Reform Bill),星期四(4月20日)由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Rahayu Mahzam)在国会提呈一读。这个由律政部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联合制定的法案,对妇女宪章、家事司法法令(Family Justice Act),以及儿童监护法令(Guardianship of Infants Act)等数项法令提出修订。
法案拟议实施一系列改革,让家事司法程序更简化和有效,以及加强缴付生活费的执法工作,以协助离婚双方就支付生活费达致可持续的安排。
目前,离婚者通过法庭向前配偶追讨被拖欠的生活费,过程相当耗时耗力。没有能力聘用律师的离婚者,得多次亲自到法庭或通过视讯出席聆讯。
法案一旦通过,律政部将设立一个新的赡养费事务办公室(Maintenance Enforcement Office)。赡养费事务员在必要时有权力向银行、政府机构如公积金局和建屋发展局等机构,索取拖欠者的资产和财务信息。
这样一来,赡养费事务员将能更准确地辨识哪些拖欠者是有能力却不肯如期支付赡养费,而哪些是没有能力支付。事务员可凭借这些财务信息,建议更可行方案,协助双方达致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