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女厕强奸妇女 30岁男判监12年鞭16下

被告周齐福于2月27日在高庭承认一项严重强奸与一项企图严重强奸的控状,另外三项控状交由法官星期三(4月26日)下判时考虑。(档案照片)
被告周齐福于2月27日在高庭承认一项严重强奸与一项企图严重强奸的控状,另外三项控状交由法官星期三(4月26日)下判时考虑。(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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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伏于大巴窑某商业大楼内,再用家里的钥匙撬开女厕大门,对正在洗澡的一名中年妇女霸王硬上弓,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6下。

高庭法官彭康钊星期三(4月26日)下午下判时指出,被告周齐福是预谋犯案,并且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但法庭同时考虑到他选择认罪,如今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强奸案发生于2021年8月19日晚上8时许至9时之间,地点是大巴窑某商业大楼女厕。现年30岁的周齐福今年2月承认一项严重强奸与一项企图严重强奸的控状,他另外面对三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案情,单身的被告在一家健康器材公司工作。案发两天前的晚上,他在商业大楼茶水间听到附近女厕传来洗澡声,接着看到受害人走出女厕。他第一眼看到52岁的受害人,就认为她非常性感。

案发当天,被告请病假没上班,当天傍晚7时左右,他特地前往商业大楼,准备强奸受害人。他先尝试打开女厕大门,发现大门上锁后就试着用自己住家的不同钥匙开门,最终得逞。女厕当时没人,被告于是在走廊“埋伏”,等候受害人出现。

晚上8时30分左右,受害人进入女厕洗澡。被告用钥匙打开厕所门后闯入,看到光着身子洗澡的受害人。被告把受害人推向洗脸盆,然后拉扯她的头发,捉住她的头部撞击洗脸盆与墙壁,试图把她撞昏,方便犯案。

受害人不断挣扎与大叫,被告于是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巴,并警告她别再出声,否则就掐她脖子。受害人跑进厕所隔间,但遭被告拉出,并在地板上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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