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1985年前建成住家须安装漏电断路器

漏电断路器是一种安全装置,一旦检测到家里发生漏电情况,它就会自动切断电源,以免有人触电受伤。(谢智扬摄)
漏电断路器是一种安全装置,一旦检测到家里发生漏电情况,它就会自动切断电源,以免有人触电受伤。(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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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所有在1985年前建成的住家单位包括政府组屋、私人有地住宅及公寓,须安装漏电断路器以保障住家用电安全。屋主将有两年宽限期,安装这项安全装置。

漏电断路器(Residual Current Circuit Breaker,简称RCCB)是一种安全装置,一旦检测到家里发生漏电情况,它就会自动切断电源,以免有人触电受伤。 

建屋发展局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星期五(5月12日)联合发文告指出,自1985年7月起,所有新建房屋都须安装漏电断路器。多年来,许多住家在翻新后,电路重新接线时也已装上漏电断路器,但目前仍有少数在1985年7月前建成的住家单位,还在使用原有电路而未安装漏电断路器。

能源市场管理局会通知在1985年7月前建成的组屋屋主,尽快安装这项安全装置。为支援低收入家庭,建屋局一直在为1985年及之前建成的一房式和两房式组屋单位,安装漏电断路器,且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至于三房式及以上组屋单位,若尚未安装,建屋局将致函屋主,分享安装漏电断路器援助计划的详细信息,政府会承担最高95%的安装和重新拉电线费用。不包括消费税,不同房型的组屋屋主,预计要承担25元至62元5角不等费用。

至于私宅,如果屋主还没安装这安全装置,能源市场管理局会通知他们。屋主可通过www.go.gov.sg/rccb-lew,寻找有牌电工、自费安装漏电断路器。任何疑问可电邮 ema_enquiry@ema.gov.sg 或拨打6835 8000询问。

文告提醒,新规定7月生效后,所有屋主包括居住在组屋和私宅者将获得两年的宽限期。不遵守规定的屋主,可面对最高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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