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得许可就在芽笼士乃大厦经营临时市集,男子违反环境公共卫生法令,被法庭判处罚款1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四(6月28日)发文告说,稽查人员在2022年9月9日发现男子塞夫里赞(Saifullizan Bin Shaik Osman),从9月7日起在芽笼士乃大厦(Wisma Geylang Serai)非法经营“芽笼士乃食品节”临时市集。

稽查人员也发现,临时市集的30个食品摊位都未获得合格准证。

在环境公共卫生法令下,临时市集业者必须在营业期间,获得食品局发出的准证,以确保业者遵守所有食品安全规范。业者应在市集开幕至少两周前就提交申请。市集的所有饮食摊位也必须获得食品局的执照,食品处理人员也须通过食品安全一级课程。

食品局会对违规的临时市集业者采取执法行动,初犯者可面对不超过1万元罚款,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监禁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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