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站大厅袭击陌生人头部和手臂,52岁男子将在星期四(8月3日)被控公众滋扰罪和蓄意伤人罪。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2日)发文告说,警方在7月26日下午4时50许收到两则报案,指乌节地铁站大厅附近有人被袭击。

一名受害者称头部被一名男子袭击,另一人则称右手臂被袭击。两人都不认识这名男子。

东陵警署的警员展开调查后,在警方电眼画面的协助下,锁定了嫌犯身份,并在星期二(1日)逮捕了他。

嫌犯星期四将在公共滋扰罪和蓄意伤人罪下被控上法庭。公共滋扰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三个月,罚款不超过2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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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伤人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三年,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