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司法作业环境的改变,律政部成立委员会,检讨法律服务监管框架。
律政部星期一(9月4日)发文告说,律政部定期检讨我国司法需求和监管框架。法律服务检讨委员会自1997年推出,这些年来,司法环境已产生变化,客户需求和作业方式改变、出现新的领域等。
委员会将检讨现有的监管框架,并在考虑法律服务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未来需求后,对框架做出调整的建议。
委员会由总检察长黄鲁胜领导,成员包括新加坡律师公会、本地和海外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等利益相关者。
律政部上一次检讨法律服务监管框架是在2014年。律政部之后在国会提出法律专业(修正)法案,把检讨委员会的建议纳入法案,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包括设立新的法律服务管制局。新机构监管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执照和本地律师事务所的企业规定。在这之前,新加坡律师公会和总检察署分别监管本地和外国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