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协助处理至少27万3800元犯罪所得中的部分赃款,41岁男子星期二(9月19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18日)发布文告表示,警方星期日(17日)接获一受害者的报案,指她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一名男子后被骗。
受害者透露,她曾分批提取大笔现金,并把其中一次提取的15万元给了男子后被骗。
经过调查后,中央警署警员在接获报案后的五小时内逮捕了男子,并起获了与案件相关物品。
嫌犯星期二(19日)在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被控。若罪成,他将面对最长10年监禁、最多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