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到8月间,18人因在本地售卖电子烟和相关部件被判刑,判罚总额达15万3000元,其中一人被判监19周,是至今因售卖电子烟而被判处的最长刑期。
卫生科学局日前发布文告说,当局于今年4月至8月间,将18名售卖电子烟和相关产品的人控上法庭,他们的年龄介于23岁至40岁。
这批人因为在社交媒体和电子商务平台上非法售卖电子烟和相关产品,而被逮捕归案。他们被判罚的总额达15万3000元,其中一人则被判监禁19周。
蔡向春(31岁,运输公司客服人员)在社媒Instagram上售卖电子烟,根据记录簿,他在四个月内完成了30次交易,从中赚取近3000元的利润,被判罚3万4000元。
29岁的无业汉潘硕伟通过同伙和供应商从中国进口电子烟,当局接获通报后,前往一处仓库将人逮捕。潘硕伟当时正在领取所订购的1000盒电子烟弹。
潘硕伟创建多个微信账号并大力宣传,买家也是通过微信和他交易。
他落网后被判监禁19周,这也是迄今为止针对售卖电子烟的最长监禁刑期。
学生高塔曼(32岁)到瑞士旅游时接触到违禁的烟草设备,然后从马国购入本地,再通过脸书售卖,被捕后判罚2万零500元。
当局:进口 分销 销售皆犯法
当局提醒公众,进口、分销、销售或要帮助销售仿制烟草制品都是犯法的,初犯可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二犯或再犯可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公众可以上网查看非法的烟草产品信息,若有任何非法进口、分销、销售或要帮助销售仿制烟草制品的情报,可致电6684 2036或6684 2037。(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