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时,不出示身份证的前雀喜员工,星期三(10月18日)早上被控五项罪名,他面控后表示不认罪,将自行抗辩。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这起闹剧发生于今年1月1日晚上约8时10分,地点在莱佛士码头(俗称老巴刹)的便利商店雀喜(Cheers)。当时,涉案的29岁男店员王俊杰疑与另一名男顾客发生纠纷,间中有人发表涉及种族和国籍的言论。
警方到场调查时,王俊杰却拒绝出示身份证,跟警员僵持了大约15分钟,过程中还扬言要把警员的视频放上网,让视频疯传。
事件曝光后,王俊杰被雀喜开除。
王俊杰星期三早上被控,他面对包括三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两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74节条文的控状,指他不遵从公务员的指示到警局报到。
王俊杰星期三早上身穿黑色上衣出庭,他面控时表示不会认罪,也不会聘请律师,会在审讯中自行抗辩。
法官让王俊杰交出护照,但他却说他的护照已经过期10年,他也无法出国。法官最后让他把护照交给调查官,由他们去和移民与关卡局确认。
案展至11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