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冒用新加坡总检察署名义发出信函,称收件人涉及洗黑钱须支付4万多元费用,总检察署提醒公众留意这类假信函,避免上当。

总检察署星期三(10月25日)发文告指出,一名在海外的公众收到一封7月27日发出的信函,信函不仅冒用总检察署的信头,还伪造资深检察官的签名,企图假以乱真。

信函内容称收件人涉及洗黑钱,还要求收件人为了“正义”,须支付5亿印尼盾(约4万3000新元)费用,并在30天内将这笔款项转到第三方户头。

总检察署强调,这封信函并非由总检察署发出,总检察署也不会要求公众转账到第三方户头,而且信函内容还出现不少印刷上的错误和语法问题,种种迹象指明这封信是假的。

总检察署提醒公众谨慎防止这类骗局,切勿向可疑或陌生人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资料和银行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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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若收到这类信函,或其他声称来自总检察署的可疑信函,应停止回复发件人,并向总检察署查证,或报警处理。

公众也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上网www.police.gov.sg/iwitness向警方提供诈骗相关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