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喝完酒后召不到德士,62岁男子愤怒之下,站在马路上拦德士,甚至不让德士经他而过。

被告史蒂文森面对四项控状,他星期三(11月1日)早上承认一项鲁莽行事和一项滋事罪行,另外两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于去年7月30日凌晨3时,地点是在余东旋街。

事发前一天傍晚6时30分,被告在达士敦山附近的夜店喝酒。到了案发当天凌晨3时,被告到牛车水一带打算召德士回家。

被告本来站在路边召德士,但是一直没成功,愤怒之下,竟然站到第四条车道上去拦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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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辆德士刚好从马真路(Merchant Road)转入余东旋街,司机看到被告站在第四条车道,为了避开他而驶入第三条车道。不料,被告也跟着跑到第三条车道,司机只好刹车。

被告要求上车,司机拒绝后,被告咒骂司机,甚至重复捶打德士的引擎盖,并且挡在德士前至少五分钟才离开。司机报警求助。

被告过后走到巴士站坐下,警方抵达后逮捕他。

也涉打架 监六周

被告也涉及另外一起发生在樟宜村小贩中心的打架事件。

根据案情,被告和一名58岁男子在小贩中心因喝酒而结识,不过因男子没有把被告要求的食物带来,两人因此产生纠纷。

今年7月23日晚上8时20分,被告在小贩中心喝酒后,看到男子在外面吸烟,于是上前从男子身后对他锁喉。两人吵起来后,互相挥拳。

男子随后回到小贩中心,被告还尾随对方,两人又打了起来,过程全被电眼拍下。

被告求情时说已经知错,不会重犯,也接受了愤怒管理的辅导。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