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修宪通过 总统将以个人而非公职身份出任国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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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星期三(11月22日)经过两小时多的辩论后,通过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三修正)法案,设立明确框架让总统和内阁部长以个人身份出任国际职务。

修改后的宪法添加了第22Q条,允许现任和未来的总统,以个人身份接受国际组织或机构的邀请出任职务,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三项条件:不能违反宪法中对总统设下的限制;接受任命前须经过内阁评估并获得内阁同意;总统须接受内阁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不能评论国内政治、法律和政策,以及不能代表政府许下任何承诺等。第22Q条的生效期回溯至今年9月14日,也就是尚达曼就职成为总统当天。

另一项修改则是针对部长出任国际职务,新的第33A条列出了与总统担任国际职务类似的框架。

尚达曼总统在担任国务资政期间接下了一些国际职务,包括国际经济与货币事务咨询组织30人小组(G30)董事会主席、世界经济论坛董事会成员、全球水经济委员会联合主席,以及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咨询理事会联合主席。

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则是法国跨国能源公司道达尔能源(TotalEnergies)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星期三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内阁考虑后认为,尚达曼成为总统后继续担任这些国际职务对新加坡有利。

“政府的原意是让尚达曼总统继续以总统身份担任这些国际职务,但经过仔细研究后,总检察长告诉我们,这样的安排并不理想。”

他解释,因为这些国际机构既希望获委任者,能继续享有担任公职所带来的地位和声誉,同时也要他们提供独立的意见。因此,若继续以总统身份出任这些职务,尚达曼将只能代表新加坡官方立场。如此一来,就限制了我国影响全球对话和倡议的能力。

他说,经过一番考虑,内阁最后决定让总统以独立和个人身份担任国际职务。

法案最终以75票赞成、八票反对通过。工人党和新加坡前进党都反对这项修正法案,原因包括修正法案提呈过于匆忙、国际职务可能与公职有利益冲突,以及认为人民行动党政府利用绝对优势强行通过修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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