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联达科技(ASTI Holdings)四名股东8月22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EGM)无效,所通过的议案没有法律效用。这意味黄耀南等四名股东要通过这次特大撤换所有现任董事,并组成新董事会的行动失败。

法官认为,黄耀南等召开特大没问题,但特大没有让现有董事出席,违反联达科技的公司章程,而且法律也赋予现任董事就其免职发表意见的权利。

那次特大上,股东高票通过所有议案,撤除所有五名现任董事,并委任五人为新董事。黄耀南等随后要求接管公司。但联达科技坚称特大不合法,所通过的议案因此无效,拒绝他们非法接管。双方因此相互向高等法庭提出法律诉讼。

对于高庭星期二(12月12日)发布的判决,召开特大的股东说,他们将和律师检讨法庭的判决并寻求律师的意见。

黄耀南告诉《联合早报》:“我会深入了解判词内容然后再咨询律师意见,并再次进行有效的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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