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变“汇款商”!34岁建筑工人从帮同事汇款开始建起口碑,竟在本地工作的一年内,共协助他人汇超过129万元到中国,从中赚取逾6000元。

被告杜常顺(音译)星期二(1月2日)承认抵触一项付款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控方庭上说,被告于2021年11月时帮助同事汇款回中国,结果口耳相传,便越来越多人找他帮忙汇款。

这些“顾客”都会通过微信与他联络,有的将款项转账给他,有的则支付现金。被告在拿到钱后,就会把钱汇到指定的微信账号中。

被告在没有执照或获得当局批准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到2022年12月之间,将收取到的一共129万2902元汇到中国,从中赚取约6160元。

2022年12月,被告工作期满回国,于2023年5月1日再次入境新加坡时,因涉嫌其他罪行被带到警局问话,随后承认非法进行汇款生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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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手机当场被没收。

由于法官要求控方考虑其他由他所提出的案例,之后重新呈交判刑陈词,因此案件展期下判。

通过手续费或兑换率赚取费用

汇1000元以下收5元手续费,1000元至1万元则收取10元。

被告的汇款方式分三种,若汇款数额低于1000元,手续费为5元;若1000元到1万元之间,手续费为10元。

倘若顾客不想付手续费,那他则建议,以比市场上兑换率少3分的数额进行兑换。

例如,当时若兑换率是1元兑人民币5元3角,他就只给5元27分,从兑换率中赚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