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本地法学生对公共部门的法律工作有基本认识,包括了解政府机关对新加坡法治和治理的看法,以及新加坡法律体系的运作和公共政策的制定,法律教育改革工作小组建议三所大学强制规定法学生参与相关课题的论坛、短期实习或课程。

由高庭法官林茵倩和律政部常任秘书吴鹏毅联合领导的15人工作小组,在星期一(1月8日)发表的报告中指出,法院、总检察署、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法务部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让有抱负的律师了解公共部门对新加坡法治和治理等问题的看法,以及更明白新加坡法律和治理体系公共部门的运作情况”。

根据报告,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和新跃社科大学的法学生,多数曾到律师事务所实习过,但是到司法机构和政府法务部实习或接触过公共部门法律工作的只占少数。

考虑到司法机构和政府法务部的资源限制,以及三所法学院的课程时间有限,工作组因此建议大学分三阶段推展措施,若有必要再由工作组建议设立的常设委员会与法学院和政府机构敲定详情。

在初期阶段,法学院可通过与政府高级官员主讲的论坛和炉边谈话,或特定主题研讨会,让法学生接触公共部门的法务课题。为缓解资源限制,法学院每年可轮替举办活动,让三所大学的法学生都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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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期阶段,法学院可与相关政府或法定机构制定计划,让法学生到选定的政府部门作短期实习。

在长期阶段,工作组建议法学院与相关政府或法定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通过实习或课程,让法学生接触公共部门的特定法务领域,例如了解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