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网络爱情诈骗、开设多个银行账户接收可疑款项,以及作为代理人收取诈骗钱款等罪行,47岁男子非法获取约50万元,将在两项罪名下被控。

警方星期三(1月10日)发文告说,该男子将在星期四(11日)被控无照提供付款服务和持有相信是犯罪所得钱款。

警方发文告称,警方于2023年5月接到针对这名47岁男子的网络爱情诈骗报案,有受害者指将钱款转入该男子的银行账户。调查显示,该男子涉嫌开设多个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用以接受来源可疑的款项。在收到款项后,该男子相信是将其转换成为加密货币,并转移到海外数字钱包中。

进一步调查还揭露,该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作为代理人,在另一名诈骗受害者的工作场所附近向其收取5万元现金。该男子称,自己是在网上交友时认识的一名女性朋友的指示下,实施这些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无照提供付款服务若罪成,最高可判罚12万5000元或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此外,持有犯罪所得若罪名成立,可判监最长10年,外加最多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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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说,诈骗分子可能通过包括网上交友平台在内的渠道,招揽潜在的“钱骡”,为他们代收和转移犯罪所得。

警方也告诫公众,应拒绝使用银行账户为他人代收、转移或收取钱转账的要求。如果收到和转移的钱款是赃款或犯罪所得,银行账户持有人将受到调查,并可能因参与刑事犯罪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