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作时认识收容所少女,之后说服妻子考虑收养她,却在暂时看护少女期间性侵她。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指出,收容所都会检查工作人员和义工是否有犯罪纪录,而这名男子在犯案前并没有前科。当局也有一套措施评估领养申请者的背景。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星期三(1月10日)在国会答复宏茂桥集选区议员娜蒂雅和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时说,领养机构会评估申请者是否适合收养孩子,包括检查申请者的背景如犯罪记录。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在孩子被看护期间,也会跟进孩子的情况。

孙雪玲也澄清,干案者是一名友伴看护者(kith caregiver)。友伴看护者是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成人,他们通过家庭或社区联系与孩子会面,不是寄养父母。涉案男子与妻子曾表达领养孩子的意愿,但并未着手进行任何申请程序。

干案者的公司为案件中的收容所提供服务。收容所都会检查员工、义工等的背景,该收容所遵守了应有的程序。男子之前并没有犯罪记录。社工之后也通过家访等安排,跟进少女在看护期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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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早前报道,39岁的被告事发时是一家露营公司的总经理。他2018年9月在收容所举办活动时认识少女,一年后说服妻子考虑收养少女。收容所评估被告一家适合成为看护者,被告与家人开始与少女定期会面相处。在收容计划下,少女于2020年9月开始长期居住在被告的家。

庭上揭露,被告在照护期间以治疗为由,非礼少女。由于信任被告,少女允许他那么做。2020年10月,被告趁妻子和儿子不在家时,与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告去年被判坐牢10年及打鞭九下。

孙雪玲强调,当局会继续呼吁收容所谨慎挑选义工并提供相关培训,留意受惠者的安全。这是一起令人遗憾的不幸事件,但也不能因此矫枉过正,阻止收容所与好意行善的社区伙伴和义工协作,帮助收容所的受惠者。

当局会继续加强社会服务工作者、教师等的意识,留意需要帮助的受害者,但她呼吁社会各方,包括邻居扮演眼线。案件中少女的教师在聆听女生倾诉后报警,进而才揭发被告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