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将办公家具运送到回收厂,搬家公司主管却贪图方便,将家具丢弃在路旁,被判罚款8000元。

国家环境局星期四(1月25日)发文告说,搬家公司主管萧伟文星期二(2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在谦福路(Kheam Hock Road)上非法处置废弃的办公家具,面对一项违反环境公共卫生法令第20(1)(a)节条文的控状,被判处8000元罚款。

萧伟文是于去年1月30日受委托,用罗厘将一间空置办公室内的废弃家具从美芝路运送到双溪加株通道(Sungei Kadut Drive)的回收厂。不过,他为了方便,随意将家具丢弃在僻静的谦福路边。

环境局指出,非法处置废物是严重罪行,会污染环境并危害公众健康。当局将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初犯一旦罪成,将被判处高达5万元的罚款,或坐牢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最高可判罚款10万元,以及一个月至12个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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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去年7月1日起,指示或准许在公共场所倾倒或丢弃废物亦属违法,环境局可对不当指导工人处置废物的主管采取执法行动。

公众若怀疑或目睹有人非法弃置废物,可通过在线反馈表格(https://www.nea.gov.sg/corporate-functions/feedback)、myENV应用程序,或致电6225 5632,向当局举报。如能提供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犯案的车辆号码,照片和视频,将有助当局的调查。(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