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强奸案唯一不认罪的共犯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星期二(1月30日)早上判监13年鞭打12下。

被告透过律师在庭上表示,会针对裁决和刑罚上诉。

轰动一时的换妻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间。七名被告是年龄介于37岁至53岁的本地华族男子,四名受害人的年龄介于41岁至49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所有被告的身份,并以英文字母J至P作为7人的代号。

主谋J男(42岁)涉嫌迷晕妻子,再将她交给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强奸。

此案唯一不承认与主谋串谋强奸妻子的是O男(44岁,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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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O男在干案后还与主谋保持联络,两人也会讨论强奸主谋妻子一事。

审理案件的蒋诗琦法官星期二早上在庭上表示,O男显然在犯罪后没丝毫悔意。

O男目前以120万元保释在外,庭上披露,他仍是已婚状态,与妻子和两个孩子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