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称为儿子和前媳妇支付5万8000元房贷,且每次代两人付钱时都留下收据,如今欲追讨这笔她称是借出去的钱,因此将两人告上法庭。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起诉人是朱美田,两名答辩人分别是她的儿子陈国祥以及儿子的前妻蔡凯莉。

朱美田称,儿子和前妻还没离婚时,向她借了5万8000元支付房贷。她如今起诉两人,要追讨这笔钱。

朱美田在庭上称,儿子是在2013年11月首次与前媳妇一起当面跟她借钱。她称,两人在2014年2月第二次向她借钱。朱美田也称,两人都答应会还钱。

这个说法却与陈国祥在宣誓书里的供词有出入。陈国祥称,2014年2月跟母亲借钱供房贷时,他只是通知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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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凯莉也称,这笔钱是朱美田借给前夫的,与自己无关,因此拒绝还钱。

朱美田指出,儿子在冠病疫情期间收入不稳定,前媳妇则是一名家庭主妇,本身无收入,因此她一直担心两人无法还钱,甚至希望两人可以卖掉婚房,把钱还给她。

朱美田在庭上透露,为了不让儿子和前媳妇赖账,她每次通过AXS服务机支付贷款,都会保存收据。

法官判仅儿子须偿还贷款

法官作出裁决时指出,根据三方庭上的供词,朱美田只与儿子存在贷款协议。法官也指出,朱美田并未提供证据显示前媳妇也向她贷款。

法官因此判定蔡凯莉无需还钱,只有朱美田的儿子陈国祥须偿还母亲所借给他的钱。(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