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阿叔无驾照开车,在芽笼路交界处撞上过马路的80岁老翁,导致后者脚骨折。阿叔星期三(2月7日)早上被判罚款4500元,以及13个月内不得考取任何驾照。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0年12月13日早上9时27分,地点在芽笼路和芽笼31巷一个没交通灯的交界处。

被告林必谭(66岁,译音)早前承认抵触两项交通法令和一项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

案情揭露,当时开车的被告,从芽笼31巷右转进芽笼路时,因有一辆车停在第一条车道,因此他便转入第二条车道。

由于没注意到路况,被告撞上一名正在过马路的80岁老翁。被告当时感觉到车头左侧有撞击力,马上刹车并下车查看老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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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开车撞伤80岁老翁 阿叔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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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因右膝盖疼痛,在车祸隔天到芽笼综合诊疗所求诊,12月21日因右脚踝疼痛再次看医生,照了X光才发现他右脚踝骨折,因此被转介到陈笃生医院急诊室做进一步治疗。

老翁的脚打了约两个月的石膏,过后还要穿步行靴(walker boot)两个月。 调查揭露,事发时被告并没持有合法驾照,他的驾照之前已吊销。法庭文件没有注明他的驾照为何吊销。

控方指出,被告尽管收到了在2016年5月5日和2017年1月23日的两封信函,通知他驾照将被吊销,但他却没有理会,继续开车。

法官星期三早上判他罚款4500元,而已被吊销执照的他,也不得在接下来的13个月内考取任何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