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两公吨肉类食品,男子被罚3万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三(2月21日)发文告说,一名男子埃卡猜·亚桑(Ekachai Yasaeng)因非法进口两公吨肉类食品用以销售,被处以3万元罚款。
今年1月5日,食品局人员在裕盛路(Joo Seng Road)一带的露天停车场进行检查时,在一辆马来西亚注册的集装箱卡车上搜出一批包括猪肉串和鸡肉串的肉类食品。
这批食品是在没有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泰国非法进口本地,当局之后将这批食品扣押。
在新加坡,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达到食品局的要求,也只能通过持有执照的进口商运到本地。每批食品都必须申报,并且获得进口许可证。
此外,肉类及相关产品只能从食品局认可的国家进口。非法进口的食品来源不明,可能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未持执照非法进口肉类和海鲜食品,若罪成将被罚最高5万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将被罚最高10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