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费从星期五(3月1日)起平均上调0.1%,扭转过去半年的3%平均跌幅。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星期四(2月29日)傍晚发文告指出,商用、有地住宅和非有地住宅用地下来半年的土地增值费(Land Betterment Charge,简称LBC)分别平均上涨3.8%、7.8%和0.1%。
酒店与医院以及工业用地的土地增值费也分别上涨0.7%和1.7%。
土地增值费是由发展商支付给政府,用来填补土地使用密度和价值提高后的价差,反映了发展商的土地需求。
土管局在征询首席估价师的意见后,制定最新的土地增值费,每年进行两次调整。这一轮调整的收费从3月1日起生效,直到8月31日。
在118个区当中,37个区的非有地住宅土地增值费上调3%至14%,27个区的土地增值费下跌1%至19%,其余地区则维持不变。
有地住宅方面,有116个区的土地增值费调高7%至8%,其余两个地区没有变动。政府在上一轮调整时,维持有地住宅的土地增值费。
104个区的商用土地增值费的上调幅度介于3%至9%,42个区的工业土地增值费上调3%至5%。
至于酒店与医院,有18个区的土地增值费上涨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