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男子偷资料申请手机号,领取免费手机,再卖掉赚钱,被判入狱五周。

被告李兴寿(译音)来自马来西亚,是本地永久居民,他一共面对四项欺骗罪,以及一项抵触国民登记法令(National Registration Act)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案情,一名男子于2022年9月16日向警方报案,称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和地址被盗用,用来注册四个手机号。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事发时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项目经理,公司的承包商和供应商通常会在一个公司的WhatsApp群组中发送他们的人资料,以供行政用途。

被告在2021年11月8日至11日,随机盗用了受害男子的资料,冒充他在电信公司第一通(M1)的官网上申请手机号,并通过配套,免费领取了四部价值共计3265元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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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随后在脸书以每部300元的价格出售了上述手机。被告早前认罪,星期三(3月20日)下午被判入狱五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