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洗钱案中面对最多控状的被告王水明认罪,王水明自愿上交约1亿8000万元的被起获资产,是至今被治罪的被告当中最多的。
土耳其籍的被告王水明(43岁)共面对22项控状,包括18项伪造文件和四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是洗钱案10名被告中控状最多的。他星期二(5月14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王水明被起获的资产价值超过1亿9900万元,包括房产、轿车和现金等。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的黄庆健律师求情时说,王水明同意其中约1亿8000万元的资产在案件下判后被充公。
根据案情,王水明的花旗银行户头接收一笔来自印尼的约2亿2999万港币(约3984万8768新元),当银行要求证明资金来源时,他伪造中国招商银行的对账单提交给银行作为证明文件。实际上,他并没有招商银行的户头。
2023年8月15日,王水明不同银行户头持有的款项相信间接来自犯罪所得。他伪造中国三家公司的账目提交给银行,作为资金来源的证明。王水明后来向调查人员承认伪造账目,把资金转移到海外。
王水明和涉案的其他九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
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13个月,两人已在本地服刑完毕,在5月6日被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15个月。
另一名被告陈清远(34岁)的案件展期至5月23日让他认罪,其余三人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除了刑满出狱被驱逐出境的两人,其余八人还押至今已将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