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事务局和七大警署在6月21日至7月4日之间展开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联合打击诈骗活动。介于15岁至78岁共215名男子和94名女子,因涉嫌欺诈或充当钱骡,目前正协助警方调查。

309名嫌犯涉及的诈骗案件超过1300起,主要包括网络爱情诈骗、电子商务诈骗、假冒朋友诈骗、投资诈骗和求职诈骗。这些诈骗案也导致受害者蒙受逾1000万元损失。

这些嫌犯目前在欺诈、洗钱、无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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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付款服务法,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对最高罚款12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