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研究显示,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在气候报告方面取得良好进展,分别有96%和100%的公司披露范围一和二的排放,而59%的公司披露范围三排放。

范围一排放是指企业直接产生的排放;范围二指企业运营过程中购买的能源(如电力)所产生的排放;范围三是指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的其他间接排放。

不过,有关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如何影响公司短、中和长期财务表现和状况的详细披露仍不足,这方面表现可进一步加强。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和新加坡国立大学可持续金融和绿色金融研究所(Sustainable and Green Finance Institute)星期一(7月8日)联合发布研究。这项研究根据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框架,分析51家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2022财年的气候相关披露。

这些公司截至去年7月4日的市值超过10亿元,78%来自TCFD识别出为受气候变化和向低碳经济转型受影响最大的五个领域,包括金融、能源、运输、材料和建筑,以及农业、食品和森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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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显示,多数公司(88%)披露与气候相关的实体和过渡风险,但只有近三分之二(61%)披露相关机遇。

只有16%的公司充分披露如何将气候风险纳入财务规划中。研发、资本支出与分配,以及收购与脱售等方面的披露不足,这些与了解气候风险有关的长期战略规划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