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例出租整间组屋、在最低居住年限前空置组屋或购买私人住宅,建屋发展局过去五年对约800名屋主采取行动,其中约330人罚款高达5万元,约70人因严重违规而组屋被强制收回。
建屋局星期三(7月24日)发文告强调,组屋主要是作为屋主居住用途,若遭滥用当局将针对违例者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建屋局规定,购屋者不论直接向建屋局或在转售市场买组屋,须自己居住最少五年才可转售,黄金地段组屋则要住满10年。在住满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简称MOP)之前,屋主不可出售或出租整个单位或投资私人住宅。MOP从屋主领取钥匙后算起,但不包括屋主没有入住的时间。
即使MOP期满,但屋主若想要出租房间或整个单位,仍须获建屋局批准。按照规定,出租个别房间的屋主须继续居住在单位内。
从2019年到2023年,建屋局共在全岛随机展开2万9000次稽查行动,每个月约500次。当局同时也针对另外4400个疑似违例案进行调查。
这五年间,建屋局对约800起违例案采取行动,其中约400人接获书面警告,约330人面对高达5万元的罚款。有70人因严重违反规定,组屋被强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