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连续三天恶作剧纵火破坏公物,27岁男子被捕后星期一(7月29日)将面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天(28日)发布文告称,警方在星期四(25日)8时20分时收到首起通报,称淡滨尼市镇理事会在淡滨尼9道一组屋电梯口附近张贴的海报被烧毁。楼梯口和垃圾槽墙上也有火烧的痕迹。
随后,警方分别在星期五(26日)和星期六(27日)接连收到两起类似情况的通报,地点均在同一栋组屋。
经后续调查,警方确认了涉嫌纵火男子的身份并在星期天逮捕他。警方同时起获了一个据信用来点火的打火机作为证物。
男子将在星期一被控。恶作剧纵火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长达七年监禁,外加罚款。
《新明日报》7月28日也报道,义顺11街第612座组屋七楼和八楼间的楼梯口,分别在星期四晚上7时许和星期五中午12时许,连续两天发生疑是恶作剧纵火案,惊动警员和消防员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