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一名男子用身份证触碰阅卡器还车资,巴士车长好心提醒,却遭男子辱骂长达两分钟,以致巴士服务被迫中断。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5月16日晚上9时,地点是在一辆59号巴士上。
被告阿马(51岁,译音)面对八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碧山11街第115座组屋附近的巴士站,乘搭一辆59号巴士。
巴士车长当时注意到被告错用身份证触碰阅卡器支付车资,因此好心提醒被告必须使用易通卡,怎料却激怒了被告。
被告激动地大声辱骂巴士车长,用手指指着巴士车长,还一度举起拳头,导致巴士服务被迫中断,整个过程约两分钟。
巴士的闭路电视拍到被告右手指与手臂,与车长左手和左手臂有接触。车长以为被告要打他,因此举起左手保护自己。
另外,案情也显示,2021年11月30日晚上10时半,被告在喝了几罐啤酒后,到女友雇主家楼下,大喊女友名字。
被告的女友是名女佣,雇主听到被告的喊叫声后,下楼找被告,说女佣不在家,劝被告离开。被告不肯,最后闹到警方介入将他逮捕。
酒测显示,被告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00毫克。
7月13日晚上10时,被告到大巴窑邻里警局报警。警员见被告语无伦次,浑身散发酒味,劝被告酒醒后再来报案。被告不听劝,在警局外闹事,骚扰路人,最后又再被逮捕。
被告星期二(7月30日)认罪,被判坐牢3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