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钓鱼骗局盗取的信用卡资料,进行未经授权的2万8000多元零售消费,23岁男子被捕后被控上庭,被判坐牢56个月。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陈念浩(译音)承认三项共谋教唆欺骗罪、一项共谋欺骗罪、一项转换犯罪所得罪和一项转移犯罪所得罪。法官将另外11项控状纳入考量后,上星期三(8月7日)在国家法院作出判决。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13日)发出文告,指警方在4月11日接到有关投诉者的银行卡出现多笔未授权交易的报案,涉及的金额超过2万8000元。
警方调查后确认了被告和一名同伙的身份,并在两人于4月16日试图从兀兰关卡进入新加坡时,逮捕他们。
调查显示,这是被告和同伙第三次一同进入新加坡犯案,他们所盗用的银行卡资料,是从与手机支付服务有关的钓鱼骗局获取。
涉案同伙的案件还在审理中。
根据刑事法典,串谋欺骗罪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转换或转移犯罪所得若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元,判监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众,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资料是一个严重罪行,当局严厉看待这些违例行为,违例者将被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