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25岁马来西亚籍酒吧经理称为还父亲的欠债,失信酒吧超过1万4000元的现金,被判坐牢四个月。
被告梁伟伦星期二(8月20日)早上承认一项失信罪。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在布连拾街的酒吧当经理。他的职务包括每天将收银处的钱交给酒吧老板。
5月30日,被告拿了收银处6000元之后,并未交给老板。6月14日,被告又拿了收银处8000元之后也没交给老板。老板两次跟被告追讨,他都称稍后会把钱交出。
6月15日,被告回到酒吧上班时说,已经把两次拿的钱都用完了。他答应会还钱,但最后只掏得出2000元。同一天下午,老板报警抓人。
调查显示,被告曾在5月30日之前向老板借钱,当时对方不答应。被告称要拿钱去偿还父亲的债务。案情并未说明被告父亲为何欠债。
法官下判时指出,尽管是为了偿还父亲债务,但被告犯下失信罪,还是应该受罚。法官温言劝被告要尊重我国法律,好好照顾自己,并且切勿重犯,最后判他坐牢四个月。(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