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拿起餐馆桌上的一把刀,企图抢劫一名食客,50岁妇女抢劫不果后离开餐馆,但在案发九小时内被捕,随后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发文告说,警方在星期四(8月29日)上午9时34分接获通报,指汤申路的一家餐馆发生一起企图持械抢劫案。

一名女子被指从餐馆桌上拿起一把刀,企图抢劫一名食客。在餐馆员工介入下,女子抢劫未得逞,并在警方抵达前离开餐馆。

经过实地查访并借助警方电眼画面后,东陵警署警员锁定了涉案女子的身份,并在案发九小时内将逮捕她,同时起获一把刀。

被指持刀企图抢劫的是50岁妇女蓝荷莲(译音),她星期五(30日)被控一项企图持械抢劫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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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星期四上午9时31分,在汤申路诺维娜广场(Novena Square)的Hans餐馆,持刀企图抢劫一人。

被告被令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接受医疗检查,案件展期至9月13日过堂。

企图持械抢劫的罪名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处两年至七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刑。女性囚犯则豁免鞭刑。

警方强调,绝不容忍犯罪行为,并将不遗余力逮捕违例者。当局也提醒公众,若遇到类似案件,应保持冷静,记下对方的外貌和特征,并尽可能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