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费平均下调5.4%,与半年前的平均上升0.1%相反。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星期五(8月30日)傍晚发文告指出,非有地住宅用地下来半年的土地增值费(Land Betterment Charge,简称LBC)平均下调5.4%。在118个区当中,有116个区的土地增值费下调2%至16%,其他两个地区没有变动。
这次只有非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费下调,其他用途地段的土地增值费都上调或维持不变。
有地住宅、商用,以及酒店与医院的土地增值费分别平均上调2.8%、 1.5%和0.6%。工业用地、宗教场所或民事与社区机构,以及其他用途地段的土地增值费维持不变。
土地增值费是由发展商支付给政府,用来填补土地使用密度和价值提高后的价差,反映了发展商的土地需求。
土管局是在征询首席估价师的意见后,制定最新的土地增值费,每年进行两次调整。
这一轮的土地增值费调整从9月1日起生效,直到明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