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二手车主申诉,只因前车主的准证尚未注销,如今申请马来西亚VEP被拒,花了三个多月都办不妥。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年5月28日宣布,今年10月1日起,新加坡车辆入境马国必须持外国注册车辆入境准证(简称VEP)。
马国最早在2015年就提出要对入境的新加坡注册车辆落实VEP系统,但因各种技术问题一再展延。
陆兆福透露,目前已有超过20万新加坡车辆向马国陆交局注册,但未安装及启动VEP-RFID;只有7万新加坡车辆已用新系统。VEP-RFID是印有独特序列号的标签,当局将通过扫描标签读取车子及车主的资料,并且让车主支付入境过路费及其他道路费。
在本地工作的叶先生(42岁,工程师)告诉《新明日报》,听闻5月的新宣布后,他第一时间上网申请VEP,但结果显示,由于驾驶的是二手车,前车主已经注册过入境准证,因此申请无法获批。
“我联系不到前车主,因此无法让对方注销准证。”
事后,他根据当局建议,提供了许多资料给马国相关部门,要求注销旧准证,并让自己注册新准证,但电邮都石沉大海。
另一名二手车主杨先生(32岁,销售员)同样遭遇上述窘境,提供了资料后,近一个月都未有回音。
“我到VEP代理公司TCSens位于新山的办事处求助,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后,依然不能通过申请,前后花了三个月。”
叶先生说,自己在本地生活,每两个月都会开车回马国探望家人。“10月实施VEP措施之前,我恐怕赶不及申请了。”
10月1日开始,外国车辆入境马国时若未持有VEP,将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一旦罪成,车主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