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韩国签署引渡条约,一旦生效,两国可以要求把逃到对方国家的罪犯引渡回国,所犯的必须是在两国法律下皆可引渡,且带有至少两年监禁刑罚的罪行。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韩国外长赵兑烈,星期二(10月8日)在我国总理黄循财和韩国总统尹锡悦见证下,在本地签署这项条约。
两国接下来必须完成各自的内部流程,条约会在双方政府书面通知对方已完成国内程序的30天后生效。
目前与我国有引渡协议的包括:40个联邦地区,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德国、印度尼西亚和香港;特定公约的签署国。此外,我国也与文莱和马来西亚有双边安排,相互承认彼此的拘捕令。
新韩同日也交换了五项谅解备忘录,合作项目涵盖液化天然气、供应链和食品安全等。
为了强化液化天然气供应链,我国与韩国计划探讨是否有可能联合采购,或交换液化天然气供应。交换供应指的是互换所持有的液化天然气货物,以便优化物流、减少运输成本及满足市场需求。
新韩两国也希望通过这项谅解备忘录,促进双方在采购液化天然气方面的知识交流,包括监管方式、供应链风险管理、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
我国去年宣布,计划设立一家中央燃气机构,集中为所有发电公司购入天然气,利用量购优势来确保我国燃料供应稳定,减少电价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