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劝告向女性朋友告白,男子与女方好友爆发冲突,出一拳把对方打到倒地重伤,不省人事,被判坐牢五个月。

被告梁永康(41岁)星期四(10月10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受害者是一名38岁男子,他与被告并不相识,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女性朋友。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1月13日,地点是滨海广场通往One Raffles Link的路上。

案情揭露,被告当晚在一家新开的餐馆参加开幕活动,受害者与女性朋友也受邀参加。

延伸阅读

数拖车头司机涉殴打叉车司机 五人被捕
数拖车头司机涉殴打叉车司机 五人被捕
涉与送餐员打架还推搡劝架人 保安不认罪
涉与送餐员打架还推搡劝架人 保安不认罪

受害者与女性朋友自中学相识,并非情侣关系。三人在活动上喝了酒。

后来,其他宾客陆续离开,只剩被告、受害者和女性朋友在餐馆。女性朋友打瞌睡时,被告与受害者聊天,并坦言自己喜欢过这名女性朋友,只是之前有恋人,如今已恢复单身。

受害者劝被告别想与女性朋友展开恋情,他相信对方不会接受被告。

到了凌晨,三人离开餐馆,走向One Raffles Link时,被告向女性朋友告白,但对方没有接受。

被告察觉到受害者正怒视着他,以为两人是情侣,因此向受害者道歉。

双方接着起争执,随后爆发肢体冲突。

受害者举手走向被告,被告转身推了受害者两次,然后走到马路上,朝受害者挥拳。这一拳落在受害者的鼻梁处,促使他往后跌倒,头部撞击地面,倒在马路上昏迷不醒。

被告事后离开现场。路人帮忙将不省人事,鼻子出血的受害者移到路边。

控方指出,被告在调查官出示证据和电眼拍下的画面后,才承认罪行,促法官判他坐牢六个月至六个月二周。

法官指出,被告在短时间内犯案,但并非预谋犯罪,且事后向受害者作出赔偿,在审讯第一天就改变主意认罪,因此判被告坐牢五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