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修正)法案修法,引入今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简称RIC),以吸引和鼓励高质量投资。
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让企业在新加坡进行高价值和实质性经济活动的新投资时,抵免应缴的公司税。未使用的部份将在企业满足条件后的四年内,以现金形式退还给企业。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于星期二(10月15日)为该修正法案进行二读和辩论时说,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的额度,将与企业对新加坡经济贡献的大小和质量相称。
在新加坡投资越多或投资质量越高的公司,将可获得越多抵免。有关部门将在不久后公布更多相关细节。
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沙礼尔和东海岸集选区议员陈慧玲询问,是否可能扩大税收抵免的适用范围,将金融、保险、航空,和海外或跨境绿色项目等也包括在内。
对此,英兰妮说,政府将持续留意行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适当时作出更新,以确保这项措施不与时代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