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由社会企业经营管理的小贩中心平均每年取得约10万元的营运盈余,经营者已将至少50%的盈余重新投入到对小贩中心或摊贩有帮助的项目上,比如采取措施增加人流量和提升生意。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星期二(10月15日)书面答复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的询问时指出,社企小贩中心的经营者每年都须向国家环境局提交其管理小贩中心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经营者可能在一些年份取得营运盈余,而在其他年份则可能出现亏损。从2019年到2023年,平均每年的营运盈余约为10万元。”

根据环境局与社企小贩中心经营者的协议,取得盈余的经营者已将至少50%的盈余重新投入到有利于小贩中心或摊贩的计划中。这些计划可能包括增加人流和提高生意水平的措施,以造福摊贩。一些经营者也曾利用盈余来帮助摊贩降低经营成本。

另外,傅海燕在答复梁文辉的另一个提问时也指出,在过去五年,由环境局管理的小贩中心和社企小贩中心的摊贩提前终止摊位租约率,平均每年分别为3%和8%。摊贩提前终止租约最常见的原因是摊位生意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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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7月,本地有约120座小贩中心,其中107座由环境局和市镇理事会管理,13座由社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