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化中学命案19岁被告上诉至最高法院,以判决未充分考虑他的严重抑郁症为由而要求减刑;上诉庭三司星期三(10月23日)驳回上诉,维持16年刑期的原判。
大法官梅达顺代表三司宣读裁决时指出,这起上诉案的关键在于被告案发时所罹患的严重抑郁症,对他的罪责有多少影响。三司认为,被告案发时并非在妄想的情况下犯案,他的思路有逻辑,而且知道他犯罪行为的不当性质,以及所将造成的伤害。
而且,被告在案发前所做的准备是冷酷和做过计算的,例如去选购两件武器和将武器磨利、研究立化中学校园蓝图,以及上网观看类似暴力事件的视频等。而受害人刚好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被告今年7月针对刑罚提出上诉,辩方律师苏呢尔在上诉陈词中说,即使被告能够在案发前计划如何杀人,这不意味着他的理智未受严重抑郁症的显著影响。根据精神评估报告,若非因案发时患有抑郁症、影响他做出逻辑判断的能力,被告不会决定执行杀人计划。
这起震惊全国的命案发生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11时许,死者是中一生韩喆凯。由于被告犯案时仅16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公开他的身份。法庭原本也禁止媒体报道死者的名字,但韩喆凯的双亲在2023年通过控方申请撤销禁令,获得法官批准。
自案发后就还押的被告,于2023年12月1日在高庭承认误杀罪,被判坐牢16年。高庭法官宣判时指出,尽管被告患有严重抑郁症,他清楚知道校园杀人计划是错误的,但还是做了精心部署,下定决心执行如此暴力与残忍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