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作伪证案的审讯,控方已完成传召证人的阶段,辩方接下来将针对毕丹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提出“无须答辩”的立场。
控方原本将在星期四(10月24日)传召查案人员出庭供证,但控方在11时30分开庭后申请不传召查案人员。高级副检察长洪清福说,控辨双方在商量后已同意相关案情,因此可不必传召查案人员。
法官批准控方申请后,辩方律师安德烈接着说将针对第一项控状提交被告无须答辩(no case to answer)的书面陈词。
第一项控状指毕丹星在2021年12月10日接受国会特权委员会盘问时,谎称同年8月8日与辣玉莎、林瑞莲和费沙开会时,要辣玉莎“在某个时候”向国会澄清谎言。
法官谕令控辨双方在下周准备好陈词,案件将在11月5日续审。
在刑事案审理程序中,控方一旦完成举证,法官须决定是否有表面证据支持被告面对的控状。若有,法官会裁决被告表罪成立,让被告选择答辩或保持缄默,以及是否传召辩方证人。
在法官做出表罪是否成立的裁决之前,辩方可提出被告无须答辩的立场,并阐明控方的举证为何薄弱或无法支持控状。若法官同意辩方立场,就会裁定被告面对的控状不成立,审讯也无须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