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津贴本身不会推高市场对车辆的需求,进而影响拥车证成价。津贴的用意是帮助消费者购车时,通过减低电动车的前期费用,鼓励他们考虑购买较环保的电动车,而非混合动力或内燃式引擎车辆。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星期二(11月12日)在国会回答议员询问时说,我国目前为电动车提供高达4万元的税务回扣。但在很多情况下,即使有了津贴,电动车的前期费用,还是高于混合动力或内燃式引擎车辆。
他提到,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动车价格下滑,上述差价会越来越小,未来甚至不复存在。
徐芳达指出,拥车证的需求是受有多少人要买车驱使。这个需求与消费者要购买的是电动、内燃式引擎或混合动力车无关。不过,在消费者决定买车后,电动车的津贴可促使买家考虑电动车,而非内燃式引擎车辆。
“电动车津贴本身不会诱发新的购车需求。”
他也提到,车商如何标价,这是他们的商业决定。拥车证是车商要考虑的成本。要是开出的拥车证竞标价高于售价,则会影响他们的盈利。因此,电动车车商没有商业利益,去为电动车津贴抬高售价,或以高价竞标拥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