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简化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的杠杆要求,规定所有REIT的利息覆盖率必须至少1.5倍,总杠杆率顶限为50%。

金管局星期四(11月28日)发文告指出,在今年7月至8月进行公开咨询意见后,金管局对集体投资计划准则(Code on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作出修订,合理化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杠杆要求。

目前,只有那些有意把总杠杆率顶限从45%提高至50%的REIT,必须确保利息覆盖率(interest coverage ratio)至少2.5倍。准则修订后,所有REIT的利息覆盖率将为至少1.5倍。

金管局表示,利息覆盖率和杠杆要求将协同作用,促进所有房地产投资信托谨慎借贷,同时提供一定的运营灵活性。

文告指出,维持最低1.5倍的利息覆盖率,强调了信托管理人的责任,管理人需确保信托具备充分的偿付利息能力;而50%的杠杆上限则被视为全球最严格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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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财务透明度,金管局引入了额外的披露要求。信托需在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中,提供关于杠杆水平及利息覆盖率管理与展望的详细信息。

从2025年3月31日或之后结束的财务期开始,信托管理人需披露信托杠杆水平和利息覆盖率的总体计划。同时,信托需进行并披露关于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EBITDA)及利率变动对利息覆盖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分析至少应包括两种情景,一是EBITDA下降10%的情景,二是利率上升100个基点的情景。

若信托的利息覆盖率低于1.8倍,管理人必须采取措施或制定计划以改善覆盖率,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