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控股(Great Eastern)小股东致函华侨银行董事会,要求分派华侨目前持有的大东方股份给小股东,剥离保险业务,专注经营银行的核心业务。
前股票经纪王振宇上个月致函华侨董事会时指出,以特别股息的方式分派大东方的股份,将可以为华侨股东释放价值。根据目前的持股情况,股东每持有1000股华侨银行股票,将可获得大约98股大东方股票。
王振宇认为:“股东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选择持有或出售大东方的股份。剥离大东方,华侨的管理层将能够专注于银行的核心业务,从而可能带来更强劲的财务业绩。”
他也认为,通过此举,华侨可以减少面对保险业的风险和波动。
华侨发言人:大东方每年贡献集团15%净利
针对王振宇的呼吁,华侨银行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时说:“多年来,华侨银行与大东方控股,建立了牢固的协同关系。大东方为华侨的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是华侨财富管理业务的战略支柱,而华侨则为大东方提供了零售和商业客户群。在过去10年里,大东方平均每年为华侨贡献约15%的净利。”
华侨发言人也重申,集团今后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将继续以华侨和股东的利益为主导。
以王振宇为首、据称有100人的一组小股东于今年初要求在大东方的常年股东大会,提呈三项决议案,其中包括扣留30%的董事酬劳,直到大东方的股价恢复到其内含价值的0.8倍。
大东方否决了小股东的要求。不久后,华侨提出以现金每股25.60元、总值14亿元,全面收购它在大东方尚未持有的股份。
大东方的公众持股已低于10%,股票自7月15日起停牌。由于华侨没有达到强制收购的门槛,新加坡交易所允许大东方将恢复公众持股比率的期限,从10月23日延至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