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路安全理事会的一名前理事涉嫌酒驾,星期四(1月23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52岁的曾倩丽(译音,Chih Chien Li Jennifer)。她在国家法院被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
根据网上的资料,曾倩丽曾是新加坡公路安全理事会(Singapore Road Safety Council)理事,并担任理事会投标委员会(tender committee)主席。她也是律师事务所Mayer Brown PK Wong & Nair 的合伙人。
控状显示,曾倩丽被指在2024年12月18日晚上11时左右,在登布西山哈丁路(Harding Road)开车时,被检测出每呼出100毫升的气体中,含有61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酒精含量。
星期四被控后,曾倩丽已聘请代表律师,但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件展延到2月20日过堂。
酒驾罪名一旦成立,违例者可被判2000元至1万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被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新加坡公路安全理事会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曾倩丽已在2024年12月辞去理事一职。
理事会强调,所有理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鉴于此事已提交法院,就交由司法程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