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串谋买电子烟不给钱,拿货时袭击卖家,结果卖家友人得悉后为他出头,一行人带刀到咖啡店找人,把其中一男砍至重伤。卖家友人星期四(1月23日)被判监33个月、打鞭三下。
被告何瑞杰(32岁)面对三项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和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2023年9月13日,两名男子陈佳俊和蔡嘉宏策划假装购买电子烟,意图在交易时不付钱,抢走商品并逃逸。9月14日凌晨,他们带着一名同伙与电子烟卖家见面后,用警棍袭击对方,直到发现卖家流血才逃离现场。
卖家随后联系包括被告在内的几名朋友。被告邀卖家到他的住处,并召集另外五人商议报复袭击者。凌晨2时许,一行人离开被告住处展开行动,被告随身携带一把刀。尽管他们四处寻找,但未能找到陈佳俊和蔡嘉宏。
不久后,陈佳俊主动联系卖家,提议见面解决纠纷,双方约定在宏茂桥3道第232座的咖啡店见面。被告与另一名友人跟随卖家前往。
凌晨3时49分,三人抵达咖啡店后立即展开攻击。当时陈佳俊仍手持警棍,被告用刀砍伤他,卖家与友人则用拳头殴打他。蔡嘉宏趁乱逃离现场。
被告和友人随即追上蔡嘉宏,并在宏茂桥1道将他截住。
被告用刀砍伤蔡嘉宏,卖家则用警棍击打他。得逞后,被告等人迅速逃离,并在途中丢弃刀具,但最终被警方逮捕。
陈佳俊和蔡嘉宏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治疗,其中陈佳俊伤势较为严重,他身体多处被严重砍伤,受伤部位包括左右腿、左手拇指、左前臂、下背部、头部等,导致他49天无法进行日常活动。
被告的律师为他求情时称, 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及早认罪及配合调查。律师也指出,尽管被告携带刀具并参与袭击,但案中的受害者也并非无辜,其中一人手持警棍率先挑衅。(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