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集团(Fu Yu)经法律顾问评估之后,认为没有必要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另外,集团内部正在调查一起子公司供应链风险管理不足的事件。

富裕星期五(1月31日)深夜就股东林韦德(译音,Victor Lim)不久前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正式文件,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一事,作出最新回应。

富裕指出,公司已征询法律顾问Nine Yards Chambers LLC的意见。律师认为,要求召开特大不符合某些法律要求。尽管林韦德持有29.45%股权,但他并非公司法所定义的公司“成员”。

独立董事征询法律顾问Centurion Law LLC后,得到相同看法。

因此,公司将不会根据正式文件的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已指示公司的法律顾问联系林韦德,以澄清他所关注的问题和提出要求召开特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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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投会质询富裕集团 为何拒绝大股东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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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集团今年1月9日披露,林韦德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对开除两名董事并委任三名新董事的决议案进行表决。

林韦德指两名现任董事黄俊立(译音,Huang Junli, Christopher)和陈通龙(译音,Tan Tong Loong, Royston)上任后,公司股价从2021年的0.33元高峰下滑约60%至今年1月9日的约0.13元,公司也由盈转亏。

调查子公司FYSCS风险管理缺陷

另外,根据公司披露,去年8月7日,董事会收到内部审计师同年7月26日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并留意到全资子公司FYSCS的总体评估评级为亟需关注的“4”。

在报告中,审计师认为FYSCS风险管理过程存在重大缺陷,如果不加以纠正,可能会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

除了内部审计范围外,审计师还提醒董事会须留意一些其他特定风险事项。

董事会已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的结果采取行动,并于去年10月8日聘请Damodara Ong LLC 对FYSCS进行调查。调查正在进行中,如有进一步发展,公司将适时披露。

富裕说,将继续一如既往地专注发展公司和集团的业务。该股星期五闭市报12.7分,涨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