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向承包商职员索讨一台价值逾1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作为接受承包商对理事会工程投标的报酬,回教社会发展理事会前经理被控,但在庭上表明不认罪。

马来西亚籍被告祖基弗利(51岁)是本地永久居民,事发时是回教社会发展理事会(MENDAKI)的数码信息技术经理。

被告于星期二(2月4日)在国家法院被控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

根据贪污调查局发布的文告,被告涉嫌在2023年4月至5月间,三次向A-Speed私人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员索讨一台价值至少1061元的联想(Lenovo)ThinkPad T14笔记本电脑。

这台笔记本则是作为被告接受承包商对理事会工程投标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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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星期二面控时否认有罪,并有意聘请律师。案展3月5日进行审前会议,他目前以5000元保释在外。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将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当局会调查所有与贪污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公众可通过贪污调查局网站、电邮或电话等方式,向当局举报任何贪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