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科大学和全国雇主联合会联合展开的调查显示,八成本地雇主已准备好实施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七成的雇主则已制定了处理灵活工作安排申请的流程。
这项有关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简称TG-FWAR)的调查结果星期一(2月10日)公布,共有367个雇主参与调查,涵盖制造业、能源、交通、零售和餐饮等10个行业。
调查结果显示,有77%的雇主提供了灵活办公时间,70%的雇主则允许雇员申请灵活工作地点。
受访雇主预计,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推出后,申请灵活办公的雇员将增加,特别是20岁至40岁的雇员,以便他们可以照顾家人和追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这意味着能够提供灵活工作安排,将成为雇主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条件之一。
调查也指出,尽管大部分雇主都已准备好应对灵活工作安排申请,但部分行业在实施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
由劳资政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去年4月公布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规定所有企业须制定流程,评估雇员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