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罪成,控方开始针对刑罚进行口头陈词,要求判毕丹星罚款单项罪名7000元,总额1万4000元。
毕丹星面对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控状,控方早前表明,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控状处以罚款。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向特委员作伪证者可被判罚款最高7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按现有规定,议员唯有在被法庭定罪后罚款超过1万元,或判监超过一年,才会丧失当议员的资格。换言之,若单是施以罚款,毕丹星未来仍可能继续当议员。
法律专家早前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即使毕丹星两项控状罪成,也未必因此失去议席,因为是否失去资格,取决于单一控状的最高刑罚而不是总罚款额。
不过,法官在量刑时,可做出有别于控辩双方立场的分析和判断。